為落實本區各項回饋金實質回饋里民,前因領有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補助者(高中職免學費及定額減免私立大專院校學雜費17,500元/每學期),依規定不能重複申請部分,經本所完成補助計畫修正,並經議會審議通過得重複申請故重新開放申請,申請期間自113年11月11日(星期一)至113年12月10日(星期二)止,敬請把握申請時間,逾期恕難受理。
一、審核資格:
一、審核資格:
- 於110年12月31日前設籍(至今連續設籍無中斷)本區且就讀國內任一所高中及大學者。(戶籍為寄居者不符資格)。
- 不含研究所、夜間部、延畢者及進修、補習教育學校者如(空中大學、各級學校附設進修部、進修學院、進修學士班、進修學分班、學士後學士班等)。
二、申請期間:自113年11月11日起至113年12月10日止。
三、辦理方式:
三、辦理方式:
- 申請學生檢附申請書、切結書及註冊單及繳費收據或相關繳費證明文件、戶口名簿、印章及申請人、家長或監護人之淡水信用合作社、淡水一信、八里區農會、郵局之四大金融帳戶(擇1),於申請期間向本所提出申請,俟審核通過後,由本所另行公告撥款日期,逾期恕不受理。
- 領有其他學費等相關教育補助者不得重複申領(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 配套措施補助者不在此限),惟為協助中低收入戶及弱勢家庭(原住民及身心障礙家庭)學生求學,未獲減免之學雜費差額,在補助金額度內可依其實際繳付金額2倍予以補助。
四、補助金額:
- 下罟里:
- 就讀大學者:20,000元
- 就讀高中職者:10,000元
- 長坑里:
- 就讀大學者:10,000元
- 就讀高中職者:8,000元
- 訊塘里:
- .就讀大學者:10,000元
- 就讀高中職者:8,000元
- 頂罟里:
- 就讀大學者:15,000元
- 就讀高中職者:8,000元
- 龍源、米倉、大崁、埤頭、舊城及荖阡里:
- 就讀大學者:2,000元
- 就讀高中職者:2,000元
五、連絡電話:本所民政災防課(02)26102621分機126駱先生。
六、餘請下載申請書(含切結書)及參閱附件申請需知。
六、餘請下載申請書(含切結書)及參閱附件申請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