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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八里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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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難救助

  1. 設籍並居住於新北市之市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請於事實發生日起3個月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地區公所申請急難救助:
    1. 戶內人口死亡無力殮葬。
    2. 戶內人口發生意外事故致死。
    3. 戶內人口遭受意外傷害或罹患重病,致生活陷於困境。
    4. 負擔家庭生計責任者,罹患重病、失業、失蹤、入營服役、入獄服刑或其他原因,無法工作致生活陷於困境者。
    5. 財產或存款帳戶因遭強制執行、凍結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時運用,致生活陷於困境。
    6. 已申請福利項目或保險給付,尚未核准期間生活陷於困境。
    7. 其他遭遇重大變故,致生活陷於困境,經訪視評估,認定確有救助需要。
  2. 補助內容:
    1. 喪葬救助:
      1. 低收入戶:最高補助新臺幣(以下同)3萬元。
      2. 一般市民:最高補助2萬元,非負擔家庭生計者死亡,最高補助1萬元。
    2. 意外傷害或罹患重病救助:最高補助2萬元;非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責任者遭受意外傷害或罹患重病,最高補助1萬元。
    3. 生活救助:最高補助1萬元。
相關連結
新北市政府委任區公所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急難紓困實施方案
(依里別單一櫃台辦理) 洽詢電話:2610-2621
③ 長坑里 – 張小姐 (分機172)
④ 荖阡里 – 郭先生 (分機171)
⑤ 下罟里 – 廖先生 (分機169)
⑥ 埤頭、頂罟里 – 廖先生 (分機169)
⑦ 舊城里 – 張小姐 (分機167)
⑧ 龍源里 – 莊小姐 (分機166)
⑨ 訊塘里 – 謝先生 (分機165)
⑩ 米倉、大崁里 – 呂小姐 (分機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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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稱 類型
急難救助申請書 icon_pdf
急難切結書 icon_pdf
急難救助領據 icon_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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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4-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