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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八里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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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饋金補助專區

八里污水處理廠敦親睦鄰回饋金補助民防、義警、義消及救難協會值勤裝備事宜
詳細內容


一、依據:「新北市公共污水處理廠回饋金自治條例」第八條第1項第6款、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辦理。

二、公告事項:
  1. 補助項目與預算:本區民防、義警、義消及救難協會等單位值勤裝備及各項需求經費各10萬元,共計新臺幣40萬元整。
  2. 申請資格條件:由新北市政府納入預算補助,俟預算通過後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第三救災救護大隊、新北市救難協會提送計畫經本所核定後,依政府採購法、會計法、審計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3. 如申請人具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所定之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身分者,依同法第14條第2項規定,申請人應檢附「身分關係揭露表」,據實填寫表明身分關係以避免裁罰。
  4. 補助案審查方式:由受補助單位於執行完畢後後1個月內,檢附相關憑證及領款收據核撥經費。
  5. 各單位受補助者之補助金額上限:
    1. 補助八里區民防中隊,計新臺幣10萬元整。
    2. 補助八里區義警中隊,計新臺幣10萬元整。
    3. 補助八里區義消中隊,計新臺幣10萬元整。
    4. 補助新北市救難協會八里分會,計新臺幣10萬元整。
  6. 申請期間:申請補助案件採事前審查原則,申請單位應於計畫執行開始前提出申請,受理時間自112年1月1日至112年11月30日止。

三、檔案下載/查詢
  1. 新北市八里區公所112年度運用八里污水處理廠敦親睦鄰回饋金補助民防、義警、義消及救難協會值勤裝備實施計畫書
  2.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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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3-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