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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八里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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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人文課

位置:八里區公所一樓
聯絡電話:總機(02)2610-2621 承辦人及分機詳下列各服務項目
*社會福利及生活補助金項目,合併為單一櫃台辦理,依里別區分。
項次 服務項目 服務說明 受理櫃台 承辦人 備註
01 申請低收入戶資格-含改列、增列、減列及申復 申請低收入戶資格-含改列、增列、減列及申復-申辦說明 (社福及生活補助金項目,合併單一櫃台辦理)

社3 荖阡里

社4 長坑里

社5 下罟里

社6 埤頭、頂罟里

社7 舊城里

社8 龍源里

社9 訊塘里

社10米倉、大崁里
1荖阡里:分機172張小姐

2.長坑里:分機171郭先生

3.下罟里:分機169廖先生

4.埤頭、頂罟里:分機168林小姐

5.舊城里:分機167呂小姐

6.龍源里:分機166莊小姐

7.訊塘里:分機165謝先生

8.米倉、大崁里:163張小姐
 
02 申請天然災害災害救助 申請天然災害災害救助-申辦說明  
03 申請急難救助(含喪葬慰助、傷病慰助、生活慰助) 申請急難救助(含喪葬慰助、傷病慰助、生活慰助)-申辦說明  
04 弱勢兒童少年生活扶助 弱勢兒童少年生活扶助-申辦說明  
05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申辦說明  
06 敬老、愛心及愛心陪伴悠遊卡
  1. 申請資格
    1. 敬老卡:設籍本市年滿65歲以上之長者或年滿55歲原住民,於屆齡當月可提出申請。
    2. 愛心卡:設籍本市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市民。
    3. 愛心陪伴卡:設籍本市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市民,並於「必要陪伴者優惠措施」欄位註記國內大眾運輸工具。
  2. 優惠內容:
    1. 敬老卡及65歲以上愛心卡:每人每月提供480點(1點=1元)免費搭乘新北市、台北市、基隆市市區公車及部分一般公路客運路線、臺北捷運沿線、淡海輕軌沿線。
    2. 未滿65歲愛心卡:每人每月提供480點(1點=1元)免費搭乘新北市、台北市、基隆市市區公車及部分一般公路客運路線,半價搭乘捷運補助。
    3. 愛心陪伴卡:領有愛心悠遊卡之必要陪伴者一人,陪同身心障礙者搭乘公車或捷運時,一律半價補助。
  3. 應備資料:
    1. 敬老卡:
      1. 首次申辦:身分證、印章、最近3個月內彩色正面脫帽照片1張 (1吋或2吋皆可) 。
      2. 補發申辦:身分證、印章、最近3個月內彩色正面脫帽照片1張(1吋或2吋皆可)、製卡工本費100元。
      3. 如為原住民身分請檢附戶口名簿查驗。
    2. 愛心卡、愛心陪伴卡:
      1. 首次申辦: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印章、最近3個月內彩色正面脫帽照片1張(1吋或2吋皆可)。
      2. 補發申辦: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印章、最近3個月內彩色正面脫帽照片1張(1吋或2吋皆可)、製卡工本費100元。
  4. 申請方式:新北市各區公所臨櫃(現場製卡)。
 
07 申請新北兒童卡
  1. 申請人條件:
    1. 設籍本市非就讀於本市轄國小(包含就讀外國學校者)之6至12歲兒童。
    2. 滿6歲未就讀國小者。
  2. 應備資料:兒童3個月內戶籍謄本、受委託人身分證、印章、製卡工本費100元。
  3. 申請方式:新北市各區公所臨櫃(現場製卡)。
 
08 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 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申辦說明  
09 身心障礙生活補助 身心障礙生活補助-申辦說明  
10 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 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申辦說明  
11 特殊境遇家庭各項扶助 特殊境遇家庭各項扶助-申辦說明  
12 回饋金生活補助金發放 113年度區民生活補助金開放受理申請。
  1. 補助對象及金額:
    1. 符合審查資格之區民。
    2. 埤頭里1-4鄰、頂罟里、下罟里每人每年5,000元。
    3. 長坑里每人每年4,300元。
    4. 龍源里、米倉里、大崁里、埤頭里(除1-4鄰外)、舊城里、訊塘里、荖阡里每人每年1,500元。
  2. 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任1項):
    1. 103年12月31日前設籍本區之一般區民。
    2. 104年1月1日(含當日)後遷入本區者,需設籍並居住本區滿10年得申請本補助。111年1月1日(含)後遷入本區者,不再受理本補助。
    3. 103年(含)前設籍本區連續滿10年,因故遷出需於遷回後設籍滿3年得重新提出申請本補助。
    4. 符合前三項任一補助資格者,其配偶因結婚並於1年內遷入本區 (如外籍配偶需取得國民身分證並設籍本區者),得於翌年申登完成後即可申請補助。
    5. 符合前三項任一補助資格者,其子女於本區辦理出生登記者,以設籍後之翌年得申請補助。另新生兒於12月出生者,得於翌年申登完成後即可申請補助。
    6. 原已符合資格提出申請並經本所審核通過者,凡因公立學校(限國中、國小)因就學因素,需將戶籍遷出本區,須於1年內遷回,並繳交戶口名簿影本、遷出地區之就學相關證明(限遷出地區係該校學區),於本所核定後恢復其領取資格。
    7. 區民戶籍由低額度補助里遷入高額度補助里者,仍維持領取低額度補助金,足3年後得改領高額度補助;若由區內高額度補助里遷至低額度補助里,則改領低額度補助。
    8. 上述設籍本區區民於年底發放日前因戶籍遷出,不予核發本補助金(戶籍逕遷戶政事務所者不予發放)。
  3. 應備資料:
    1. 八里區113年度區民生活補助金發放申請表。
    2. 申請人及受款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未成年者請檢附戶口名簿影本,倘有身分證亦需檢附)。
    3. 存摺封面影本(限淡水信用合作社、淡水一信、八里區農會、郵局之存摺)。
    4. 申請人印章或本人簽名(未成年或無行為能力者需由法定代理人簽名或蓋章,另如申請人無法親自到場申請,得於申請表代辦委託書欄位簽名或蓋章後委託他人代為申請)。
  4. 年度生活補助金預計於12月中旬可撥款,入帳日期另行公告;另為配合會計年度,凡12月1日至12月31日(逢例假日順延1日)申請之民眾,本所將於下一年度回饋金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補撥並另行公告撥款日。
  5. 已申請審核通過者,不需再申請。
  6. 撥款日期將另行公告。
113年度申請表
PDF檔ODF檔

指定撥款帳戶申請表
Word檔ODF檔
13 全民健保保險第六類業務申請(轉入、轉出、資料異動) 全民健保保險第六類業務申請(轉入、轉出、資料異動)-申辦說明 社13 分機159徐小姐  
14 活動中心使用申請
  1. 申請人為機關團體者,應檢附登記立案之證件影本及負責人(代理人)身分證影本;個人申請者應附身分證影本。
  2. 填寫申請書。
  3. 繳交場地使用費。
按此連結新北市公有場地租借網,查詢借用狀況
社9 分機165謝先生 1.申請書下載ODS檔

2.收費標準及注意事項PDF檔下載
15 國民年金納保(所得未達一定標準)
  1. 國民年金納保對象:
    1. 依照國民年金法第6條及第7條的規定,年滿25歲、未滿65歲,在國內設有戶籍,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國民,在未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或軍保的期間,均應參加國民年金保險:
      1. 未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公教保養老給付及軍保退伍給付者。
      2. 僅領取勞保老年給付者:
        1. 97年12月31日以前領取(不論年資及金額)。
        2. 98年1月1日以後至112年9月30日前領取之年資未達15年或一次領取金額未達50萬元。
      3. 112年9月30日前曾領取公教保養老給付或軍保退伍給付者:
        1. 未曾領取勞保老年給付或在97年12月31日以前曾領取勞保老年給付,且領取公教保養老給付及軍保退伍給付的年資合計未達15年或一次領取金額合計未達50萬元(領取勞保老年給付的年資及金額不列入計算)。
        2. 98年1月1日以後至112年9月30日前領取勞保老年給付,且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公教保養老給付及軍保退伍給付的年資合計未達15年或一次領取金額合計未達50萬元。
    2. 領取勞保老年年金給付、公教保養老年金給付者,於請領給付後均不得參加國民年金保險。
    3. 國民年金法施行15年後(112年10月1日以後),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不得再參加國民年金保險。
    4. 已參加勞保普通事故保險者(含參加裁減資遣人員繼續加保、育嬰留職停薪人員繼續加保、職災勞工離職後繼續加保者),在加保期間均不得參加國民年金保險。
    5. 勞保老年給付再受僱工作參加職業災害保險者,因未計勞保年資,如果領取勞保老年給付的情形符合前述第一項的 ( 二 ) 或 ( 三 ) 的情形,仍應參加國民年金保險。
    6. 年滿 25 歲服替代役者,於參加替代役保險(非軍保)期間,仍應參加國民年金保險。
    7. 旅居海外之國民,如果超過2年未持本國護照入境而戶籍遷出國外(非除國籍),則在遷出國外期間不屬於國民年金被保險人。如戶籍未遷出國外或已恢復戶籍,且符合前述第一項國民年金加保資格,均應參加國民年金保險。
  2. 補助標準申請資格:(須符合國民年金納保對象)
    1. 家庭總收入分配全家人口,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倍。
    2. 家庭總收入分配全家人口,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未達2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5倍
    3. 申請國民年金被保險人所得未達一定標準應提憑證明文件:
      1. 新北市八里區國民年金被保險人所得未達一定標準申請表及申請人身分證、印章。
      2. 視實際需要檢附其他相關證件:包括年滿16歲以上25歲以下在學者,檢附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 明正本、最近1個月內公立或私立財團法人醫院診斷證明書(載明必須三個月以上之治療或療養 致不能工作)、服役(刑)證明、失蹤滿6個月證明、身心障礙手冊影本(非設籍本縣市民眾須檢附)、未設有戶籍配偶之護照影本及居留證等相關文件、退休俸等。
      3. 委任代理人者,應檢具代申請書委託(授權)書及代理人身分證、印章。
  3. 申請所需文件、證明資料及法令規定,請按右欄連結下載之。
社12 分機161鄭小姐 1.申請表PDF檔

2.國民年金保險費負擔比率及金額(連結勞保局網站)
16 回饋金喪葬補助 回饋金喪葬補助-申辦說明 社13 分機159徐小姐  
17 銀髮俱樂部位置及開放時間 銀髮俱樂部地點及開放時間:
  1. 龍米銀髮俱樂部(龍米長青活動中心:八里區龍米路1段223-1號):每週一至週五,9 - 17時。
  2. 渡船頭銀髮俱樂部(渡船頭活動中心:八里區渡船頭街11巷8號):每週二至週五,9 -12時。
  3. 大崁銀髮俱樂部(大崁老人活動中心:八里區中山路1段21號):每週一至週五,8:30-16:30。
  4. 大埤頂銀髮俱樂部(大埤頂活動中心:八里區中山路1段95號1樓):每週一、三、五,上午9-12時。
  5. 中庄銀髮俱樂部(中庄活動中心3樓:八里區中山路1段109號3樓):每週一至週五,8 - 12時。
  6. 文化銀髮俱樂部(文化活動中心2樓:八里區中山路2段251號2樓):每週一至週五,11 - 17時。
  7. 訊塘銀髮俱樂部(八里區中山路2段356巷16號):每週三、四,9 - 12時。
  8. 下罟銀髮俱樂部(八里區中山路3段175號):每週日,9 - 12時。
  9. 長坑銀髮俱樂部(長坑活動中心-八里區中華路三段190號):每週四,9 - 12時。
  10. 無極日月太子宮銀髮俱樂部(無極日月太子宮:八里區大崁三街21號):每週一至六,8-17時。
  11. 荖阡銀髮俱樂部(新北市八里區荖阡坑路2-3號):每週六、日,8 - 17時。
二線人員 分機151徐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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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4-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