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
依據臺北港年度盈餘分配使用計畫辦理
補助金額:
最高新臺幣35萬元
申請資格:
凡設籍八里區之區民,因意外事故致失能或身故者。(如未滿15歲之被保險人僅給付失能及重大燒燙傷保險金,不給付死亡保險金)
申請辦法:
保險期問: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申請時效:當年度因意外事故致失能或身故者,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應備文件:
依據臺北港年度盈餘分配使用計畫辦理
補助金額:
最高新臺幣35萬元
申請資格:
凡設籍八里區之區民,因意外事故致失能或身故者。(如未滿15歲之被保險人僅給付失能及重大燒燙傷保險金,不給付死亡保險金)
申請辦法:
保險期問: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申請時效:當年度因意外事故致失能或身故者,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應備文件:
- 保險理賠申請書
- 繼承系統表
- 身故案件同意比對聲明書
- 個人資料保護告知義務內容
- 醫院診斷書正本
- 死亡證明或相驗屍體證明書
- 除戶戶籍謄本正本
- 所有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之戶籍謄本(個人)正本
- 身分證影本(正反面)及存摺封面影本。
- 存摺封面影本。
- 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發生交通事故者)。
※ 利益衝突迴避
- 依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倘申請(者)單位負責人為前揭法規第2條及第3條所稱之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請依規定於申請前主動據實表明其身分關係。
-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
相關資訊洽詢電話:2610-2621 分機172 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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