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計畫申請時間:
1.各申請單位如有申請意願,請於114年10月1日前依本計畫規定格式將年度執行計畫提報本局,並提供計畫電子檔,再由本局初審後陳報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複審。
2.各申請單位除須於前開期限內提送紙本申請資料(含電子檔)至本局外,另請確實依所提計畫內容填報申請資料,否則視為缺件,不予受理。
1.各申請單位如有申請意願,請於114年10月1日前依本計畫規定格式將年度執行計畫提報本局,並提供計畫電子檔,再由本局初審後陳報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複審。
2.各申請單位除須於前開期限內提送紙本申請資料(含電子檔)至本局外,另請確實依所提計畫內容填報申請資料,否則視為缺件,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