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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八里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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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訊息

運用「國民年金爭議審議智慧服務專區」網站,更便利瞭解國民年金爭議審議權益相關訊息
發佈日期
2024-03-14
發布單位
八里區公所
類      別
最新訊息
內  容


  1. 按國民年金法第5條第2項及國民年金爭議事項審議辦法第3條規定,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及受益人對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以下稱勞保局)所為之核定案件發生爭議事項時,應於收到核定通知文件之翌日起60日內,先向衛生福利部國民年金監理會申請審議。
  2. 配合行政院推動智慧政府行動方案,衛生福利部已建置「國民年金爭議審議智慧服務專區」網站,透過一站式服務整合民眾提起爭議審議時常見的8項服務,例如「國民年金爭議審議Q&A」、「國民年金爭議事項審議申請書」、「爭議審議流程圖」、「國民年金爭議審定書查詢」及「國民年金爭議審議線上申辦(聲明)服務」等。
  3. 為確保民眾國民年金權益獲得充分保障,民眾遇有國民年金爭議事項或疑義時,可多運用「國民年金爭議審議智慧服務專區」,查詢及利用爭議審議相關服務或權益說明。又民眾如不服勞保局對國民年金所作之核定,欲申請爭議審議,亦可透過該專區下載「國民年金爭議事項審議申請書」或使用線上申辦(聲明)服務,以獲得即時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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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4-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