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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八里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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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及斜坡道申請

為辦理本區橫越人行道之斜坡道設置申請事宜請申請人自行檢附下列文件:
  1. 新北市政府辦理橫越人行道斜坡道設置(含公所)申請書【(民)表一】。
  2. 申請設置現場勘查調查表【(民)表二】。
  3. 申請設置地點現況照片【(民)表三】。
  4. 申請設置地點斜坡道之示意照片。
  5. 依「新北市政府辦理橫越人行道斜坡道設置申請要點」第八點規定之證明文件影本【(民)附件一】。
申請方式:親送、郵寄
處理期限:21日曆天
服務電話:2610-2621 工務課 劉先生 (分機 211) 或 吳先生 (分機 215)
檔案下載


 
文件名稱 類型
(民)表一-新北市政府辦理橫越人行道斜坡道設置(含區公所)申請書 icon_word icon_odt icon_pdf
(民)表二-申請設置現場勘查調查表 icon_word icon_odt icon_pdf
(民)表三-申請設置地點現況照片 icon_word icon_odt icon_pdf
(民)附件一-新北市政府辦理橫越人行道斜坡道設置申請要點 icon_word   icon_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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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4-02-27